欧盟新版 ELV 法规(EU)2026/1738 正式发布


NEWS
2026 年 7 月 24 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新版 ELV 法规(EU)2026/1738《车辆循环设计及报废车辆管理法规》。该法规 2026 年 8 月 13 日生效,并于2028年9月1日起实施,届时现行旧指令 2000/53/EC将被废止,仅保留部分条款继续沿用。
新旧版本核心差异梳理如下:
维度 | 2000/53/EC | (EU)2026/1738 |
法律形式与效力 | 指令,需各成员国转化为国内法。 | 法规,在欧盟全境统一适用,无需转化。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 M1(乘用车)和 N1(轻型货车),及部分三轮机动车。 | Ø 2028年9月1日起,适用于 M1(乘用车) 和 N1(轻型货车); Ø 2029年9月1日起,适用于M1和N1类特殊用途车辆; 2031年9月1日起,适用于客车和重型货车(M2、M3、N2、N3)、O类挂车及L类两轮、三轮和四轮动力车辆。 |
再生材料要求 | 无强制比例 | Ø 塑料:2032年9月1日起新车型须含至少 15% 消费后再生塑料;2036年起提升至 25%。且其中至少20%的消费后塑料来源于报废车辆或车辆使用阶段拆卸下来的零部件中的回收塑料。 欧盟委员会后续将制定车辆中钢、铝、镁等再生材料占比。 |
塑料回收目标 | 无塑料回收目标 | 自2032年1月1日起,成员国应确保生产者或生产者责任组织达成废弃物管理经营者塑料回收年度目标,即回收率至少达到报废车辆所含塑料总平均重量的30%(不含弹性体、热固性塑料等)。 |
数字化管理 | 无数字化要求 | 引入数字护照(Digital Circularity Vehicle Passport),要求自2032年9月1日起,每辆上市车辆均有此护照。 |
EPR责任范围与机制 | 生产者承担收集和处理的部分或全部费用等 | 强化生产者回收处理责任,建立跨境合作机制;引入费用调节机制;要求生产者提供财务担保。 |
有害物质管控 | 铅、汞、六价铬<0.1%,镉<0.01%,豁免除外 | 延续四种重金属限制; 尽量减少车辆及其零部件中关注物质的存在;欧盟委员会将于 2028年2月提交一份关于车辆中关注物质的报告; 为确保化学品立法的连贯性,关于在车辆中投放市场和使用其他有害物质的限制,须遵循欧盟 REACH 法规和 POPS 法规的相关限制条款。 |
HCT解决方案:
沃特虹彩检测长期跟踪和解读最新国际及国内法规动态,拥有众多顶尖仪器设备、专业高效的运营团队和丰富的检验检测经验。



电话咨询
Cont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