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丨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止工作具体要求
1、依法、依规办厂,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
2、制订好职业病防治规划、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指定相关部门及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工作;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相关操作规程:
4、尽快向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需根据使用的原辅材料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覆盖、准确地进行申报;
5、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及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妥善处置好职业禁忌证及需要复查的劳动者;
7、完善通风防尘、防毒及防噪设施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8、按规范要求设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全方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劳动合同告知公告栏告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及培训告知等);
9、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10、把好化学品采购、储存与使用关,弄清本单位使用所有化学品的种类、主要成分,尽量不使用高毒及高风险的有机溶剂如苯、三氯乙烯、正已烷和1,2-二氯乙烷等,在使用高毒或有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应设置完善的应急救援设施;
11、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12、按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企业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3、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必须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即需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4、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职业病,须立即报当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并妥善处理、安置好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