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职业卫生
发布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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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富裕路10号 |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富裕路10号 | ||||||
评审时间 | —— | 联系人 | 肖浩 | ||||
项目简介 | 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主要从事手机精密配件的生产,年产量约30T,属于塑料制品业。 | ||||||
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环己酮、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酸甲酯、丁醇、甲基丙烯酸甲酯、双丙酮醇、甲醇、其他粉尘(PC)、甲醛;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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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陪同人 | 肖浩 | 调查时间 | 2019.9.2 | 采样时间 | 2019.9.18~9.20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晓丽、周宝川、李佳 | ||||||
采样、检测人员 | 庄文逊,王翼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 |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
1 | 0 | 29 | 1 | 3 | 1 | ||
评价结论 |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规定,本项目属于第十六类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塑料制品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行业。 (2)综上所述,本次评价项目在产生化学有害物质岗位采取了一定的防毒设施,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人配发了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部分人员进行了相应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定了比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调油岗位的局部抽风排毒设施设置和碎料机隔声降噪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对调油岗位应急洗眼器的设置,完善接触职业危害员工的岗前、在岗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保证体检人数和体检项目的齐全。加强对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管理,使得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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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建议 |
(1)应加强对原辅料的监管,使用不含苯的油漆。 (2)用人单位应《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为接触粉尘的碎料工配发防尘口罩。碎料岗位配发的3M1270耳塞,防噪效果不够,应配发SNR不低于36dB的护耳器(可采用耳塞+耳罩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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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