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硝子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第11代TFT-LCD用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职业卫生
发布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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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旭硝子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第11代TFT-LCD用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南侧科裕路东侧长凤路北侧 | ||||||
建设单位 | 旭硝子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南侧科裕路东侧长凤路北侧 | ||||||
评审时间 | 2019.11.11 | 联系人 | 陈曦 | ||||
项目简介 | 旭硝子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6日,因公司发展需要,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南侧科裕路东侧长凤路北侧投资新建第11代TFT-LCD用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称“项目单位”)工程。一期总投资25亿元,占地面积为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万平方米,设计年产第11代TFT-LCD用玻璃基板200万片。 | ||||||
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矽尘、其他粉尘(铁)、其他粉尘(氧化镧、氧化镨、氧化钕、氧化铈)、铝金属、铝合金粉尘、电焊烟尘、氟化物、氟化氢、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氯化氢及盐酸、硫酸及三氧化硫、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甲醇、二氧化硫、过氧化氢、硫化氢、氨; 物理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电焊弧光、高频电磁场、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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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陪同人 | 陈曦 | 调查时间 | 2019.3.7 | 采样时间 | 2019.8.21~8.23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伟伟、林玩辉 | ||||||
采样、检测人员 |
叶益东、丁渊、王翼、陈小杨、陈小英、张春香、陈艺珊、张林增、刘圆、 魏晓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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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 |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
7 | 0 | 33 | 0 | 31 | 0 | ||
评价结论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分类标准(见表4-1),项目单位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的第二类制造业的第二十六项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综上所述,项目单位在试运行期间执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有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能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一定的防尘、防毒、降噪等措施,试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措施正常运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预期在正生产过程中,项目单位各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能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内,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项目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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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建议 |
(1)项目单位应根据本报告中各作业岗位人员识别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组织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同时应保证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人数的齐全。 (2)项目单位应定期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化学品泄漏、受限空间作业、职业性急性中毒、酸碱灼伤等应急救援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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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