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硝子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第11代TFT-LCD用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职业卫生
发布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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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旭硝子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第11代TFT-LCD用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南侧科裕路东侧长凤路北侧 | ||||||
建设单位 | 旭硝子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光侨路南侧科裕路东侧长凤路北侧 | ||||||
评审时间 | 2019.6.27 | 联系人 | 陈曦 | ||||
项目简介 | 旭硝子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6日,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在一期工程南侧投资建设第11代TFT-LCD用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称“拟建项目”)工程。拟建项目总投资25亿元,占地面积为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4万平方米,设计年产第11代TFT-LCD用玻璃基板220万片。 | ||||||
存在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粉尘(矽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有毒物质(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二氧化锰、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氯); 物理因素:工频电磁场、噪声、电焊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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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陪同人 | 陈曦 | 调查时间 | 2019.4.25 | 采样时间 | ——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伟伟、林玩辉 | ||||||
采样、检测人员 |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粉尘 | 化学毒物 | 物理 |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检测点数 | 超标点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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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分类标准(见表5-1),拟建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的第二类制造业的第二十六项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拟建项目针对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预测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可低于职业接触限值。建设单位若能按相关设计资料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建议进行拟建项目的设计补充和落实,预测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可低于职业接触限值。因此,从职业病危害防护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在建成投产后,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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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建议 |
(1)在1楼水处理区储罐区设置事故通风设施,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得<12次/h。 (2)拟建项目应根据耳塞、防尘口罩的使用说明进一步优化更换周期,随弃式口罩建议一天一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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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整改后通过:1、完善利旧工程内容分析与评价;完善应急救援内容分析与评价;3落实专家个人意见。 |